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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务研修班

发布日期:2018-12-07 点击次数:

培训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干部深入了解法治实践,提升干部队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我院特举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务研修班。

 

培训对象

全国各政府部门、公检法司机关、人大立法机构等部门干部。

 

【培训内容】

社会主义法律思维与法治中国建设(12学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定位及要义(12学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法理论(24学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执法理论(24学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理论(48学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际法治理论(24学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法理论(40学时)

 

培训师资

吉林大学法学院一直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为核心任务,立足于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以全球化为背景,以中国问题为核心,坚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政治文明与法治文明、司法理论与实践研究。本次培训的授课师资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和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的专家学者共同授课。我们将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务有针对性的安排师资进行详细讲解,一旦开班,将确保培训课程质量和服务的高水准。

 

培训安排】

1、授课时间:2018年12月20日起

2、授课方式:网络授课

 

 【课程费用】

网络授课培训费2400元

 

 【缴费方式】

学员通过以下方式银行汇款:

开户名称:吉林大学

开户账号:16040250117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汇款请备注姓名。

10人以上(含10人)报名,可免1人学费。

 

 【证书授予】

完成规定课程,如有需要可由吉林大学法学院颁发培训证书。

 

【联系方式】

吕老师:(0431)85168667

刘老师:(0431)85168530 13504319801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七楼

邮 箱:147781026@qq.com

邮 编: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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