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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龚浩川副编审在《政法论坛》发表学术成果《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中的公司同意权》

SOURCE :     TIME: 2025-02-25

近日,我院龚浩川副编审在《政法论坛》2025年第2期发表题为《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中的公司同意权》的文章。

文章指出,人合性是有限公司限制股权对外转让的重要理论基础,学界往往以人际信任作为其理论内核,并依此构建与适用相关制度。旧公司法的公司同意权也因此被误认为股东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功能同质,终被新公司法删除。然而,优先购买权难以维系公司内部的信任与合作,也无法替代公司同意权为实际出资人显名、夫妻共有股权分割、股东资格监管等问题提供制度支撑。制度的失灵源于理论的局限。通过检视域外人合性的理论脉络与我国公司法的现实需求,发现应以组织信任拓展我国人合性的理论内涵,并辅以董事会主导型公司同意权解决前述问题。董事会主导型公司同意权可从新《公司法》第86条等股权转让规则获得解释论依据。为防止公司滥用同意权,司法解释应进一步明确公司在实体和程序上的行权限制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