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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我院任喜荣教授、李立丰教授在《法学研究》发表学术论文

SOURCE :     TIME: 2025-04-03

近日,《法学研究》2025年第2期刊发了我校任喜荣教授的学术论文《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对我国经济宪法的塑造》、李立丰教授的学术论文《单位犯罪废止论》。

《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对我国经济宪法的塑造》

任喜荣,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内容提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是否以及如何承担对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义务,是重要的经济宪法问题。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对市场主体平等表现出了明显的强国家保护倾向。这种强国家保护倾向是与西方传统平等保护理论中的弱国家保护倾向相比较而言的,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长时段制度累积的结果,塑造了我国经济宪法的规范结构和制度倾向。在强平等保护义务的影响下,我国经济宪法的实施应该形成以平等的制度供给与差别对待的合宪性审查齐头并进的局面,具体指向市场主体规则平等、优化公平竞争审查、禁止歧视性分类、确立统一尺度的严格合宪性审查基准等方面,从而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单位犯罪废止论》

李立丰,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内容提要:我国刑法中的单位犯罪因背离“道德否定评价”的刑法根本属性,混淆了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功能边界,弱化了刑法的伦理基础,陷入了立法泛化与司法空置的困境。单位犯罪双罚制的象征意义与实质威慑亦显不足,其导致的罪名扩张与责任逻辑混乱,无法单纯通过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将单位犯罪限缩为法人犯罪或者建构拟制主体学说等方式彻底解决。废止单位犯罪后,可通过褫夺资质、限制经营等非刑罚处遇替代罚金刑,以“单位的犯罪”作为组织化归责模式,继续发挥现行单位犯罪推定成立共同犯罪的功能,以期在坚守罪过原则的基础上实现刑事责任认定的科学化,维护刑法的伦理功能与体系自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