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吉林大学培训网

吉林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律人工智能方向)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0-09-20 点击次数:

为响应教育部2020年《关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促进学科融合 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构建 “法律+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探索深度融合的新文科建设实践和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能力,吉林大学法学院决定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人工智能方向)。欢迎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公司、企业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及应届考生报考!

该专业将顺应司法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聚焦于现代科技与中国法律发展,发挥吉林大学多学科综合优势,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该专业以“为中国法治提供吉大方案,为世界法治贡献中国智慧”为宗旨,以解决法律人工智能重大理论和司法实践应用问题为牵引,深化人工智能与传统法学学科的交叉融合,引导学生以实践项目为载体,以司法数据为抓手,以实证研究为路径,寻求中国背景问题的中国式解决并作出理论升华。

该专业将依托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建设。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成立于2015年10月15日,是首家由高校和司法机关共同设立的以司法数据为主要学术资源的研究机构。中心依托吉林大学法学院,与司法机关和数据企业等机构合作,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司法改革精神,顺应智慧司法建设潮流,遵循“以数析法,循据论理”的基本理念与研究方法,透过司法数据分析法律运行的现实状态,依循数据相关性发现、总结与检验法治建设的基本原理,展现中国法治建设的特有逻辑。中心发挥吉林大学多学科综合优势,以大数据技术深化法学实证研究,并通过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践行人才培养、文化传承、服务社会职能,推动实务部门与科研机构的深化合作,助力新文科建设。中心现有数据权利与法律人工智能、数字时代的司法理论与实践、司法数据应用研究、电子诉讼研究四个研究团队,有包括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吉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德国科隆大学等在内的法学、社会学、统计学、人工智能等相关领域教师以及法院等部门实务专家近百名。中心还将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的相关领域专家共同为学生开设法律人工智能方向在线课程。

一、培养方式:

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方式采取双休日上课或集中上课等较为灵活的非全日制在职学习形式,部分培养环节采取网上在线教学方式进行。

二、学制及学费:学制3年,学费以吉林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人数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包括法律(非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法律(非法学)专业限招收本科为非法律专业(本科专业代码非0301开头)考生;法律(法学)专业限招收本科为法律专业(本科专业代码0301开头)考生。以上专业皆不招收最高学历为专科的考生。

招生人数:50人。其中法律(非法学)25人、法律(法学)25人。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27日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如下:

1、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3、法硕联考专业基础、4、法硕联考综合

(四)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吉林大学每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将于复试阶段(2021年2月-3月)在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公布。

六、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考生于每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在复试结果公布后,针对尚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或往届拟录取考生,我院将邀请多家业届知名的法律科技公司组织校内专场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可实现“入学即入职”

七、毕业证及学位证授予:

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可以授予法律硕士学位证书。在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同时,还将由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颁发“法律人工智能”课程结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5168219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文科实验楼四楼415室)

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东荣大厦B区一楼115室)

请报考考生加入吉林大学2021级非全日制法律硕士QQ群(1049199053)并随时关注吉林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law.jlu.edu.cn)和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附件: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人工智能方向)

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对象

(一)培养目标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人工智能方向)是吉林大学顺应司法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聚焦于现代科技与中国法学发展,发挥吉林大学多学科综合优势,培养的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

具体目标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在法学一级学科平台上,具备作为法律人必不可少的通识性法律知识和应用能力,包括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3.以“为中国法治提供吉大方案,为世界法治贡献中国智慧”为宗旨,以解决法律人工智能重大理论和司法实践应用问题为牵引,深化人工智能与传统法学学科的交叉融合,引导学生以实践项目为载体,以司法数据为抓手,以实证研究为路径,寻求中国背景问题的中国式解决并作出理论升华。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并经吉林大学录取的,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二、学习年限

采用3年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三、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60学分(含学位论文)。

(一)专业课程

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总学分不低于60学分。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31学分)

(1)外语(3学分)

(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4)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1学分)

(5)法理学(含中国传统法律文化)(2学分)

(6)法律方法论(含法律解释、推理、逻辑)(2学分)

(7)法律职业伦理(2学分)

(8)民法学原理(3学分)

(9)刑法学原理(3学分)

(10)宪法学(2学分)

(1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原理(2学分)

(12)民事诉讼法学(2学分)

(13)刑事诉讼法学(2学分)

(14)国际法基本理论(2学分)

(15)经济法学(2学分)

2.方向选修课

(1)人工智能原理(2学分)

(2)数据挖掘: 理论与算法(2学分)

(3)法学实证研究方法(2学分)

(4)司法大数据应用与分析(2学分)

(5)法律检索的思维与方法(2学分)

(6)智慧司法原理与实践(2学分)

(7)法律与科学技术原理(2学分)

(8)电子数据证据规则(2学分)

(9)计算机犯罪法:原理与实践(2学分)

(10)网络规制法(2学分)

(11)网络与电子商务法(2学分)

(12)网络环境中的知识产权法(2学分)

(13)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研究(2学分)

(14)人工智能高科技公司的治理:理念、结构与运行(2学分)

(15)人工智能时代的反垄断(2学分)

(16)人工智能的热点法律案例:分析与评判(2学分)

(17)人工智能时代的隐私(2学分)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可以通选全日制法律硕士方向课,计入学分。

(二)实践教学(10学分)

在各级司法机关、法律科技公司、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实习不少于6个月。

四、培养方式

1、贯彻以“职业为导向的项目式法律硕士教育模式”。通过课程教学、实践训练和学位论文撰写,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通过信息技术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

2、实行双导师制,并成立导师集体指导组。第一导师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担任;第二导师由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哲学社会学院等相关院系的教师或实务部门的资深专家担任。成立法律人工智能方向导师集体指导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3、建立具有国际视野并传递法学与现代科技前沿信息的交流平台。聘请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德国科隆大学等高校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共同为学生开设法律人工智能在线课程。积极举办法律人工智能相关方向的学术会议、讲座等活动,扩展法律人工智能方向学生的视野和学术交流能力。

4、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支持吉林大学学生法律人工智能兴趣团队,设立专门面向学生的法律人工智能方向科研实践创新项目,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实践创新活动,促进法律人工智能方向学生协作开展科研实践创新活动,并推动相关研究成果向社会发布和转化。

5、与司法机关、法律科技公司及各知名律所等建立合作关系,有计划地分派学生到各级司法机关、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或法律科技公司实习,实习与学生论文及就业方向相关。

五、学位论文(5学分)

(一)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内容应与数据权利与法律人工智能、数字时代的司法理论与实践、司法数据应用研究、电子诉讼研究相关,通过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总结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实践问题的能力。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灵活设定,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报告等形式。不提倡写纯学术、纯理论论文。

论文语言精练,符合汉语写作规范,字数以2至2.5万为宜,一般不超过3万。

(二)开题报告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为第四学期末,形式要求字数为2000字左右书面报告。

开题报告内容为:

(1)论文选题的形成过程及以往研究状况;

(2)选题的意义与研究目的;

(3)资料准备情况或主要参考书目;

(4)论文的框架结构;

(5)主要观点及预期结论。

开题报告的考核形式为导师组听取研究生的汇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决定;对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应在限定时间后重新开题。

(三) 中期考核

对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必须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文献阅读报告、开题报告、实习报告等,对于未通过中期考核的可延期毕业论文答辩。

(四) 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自开题报告通过后开始。

(1)开题报告通过后的6个月内形成初稿并提交导师审阅,导师提出修改意见要进行完善,至迟在答辩两个月前形成定稿。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同意并通过论文检测后方可提交答辩申请。

(2)论文撰写要符合写作规范,符合对学位论文的内容和技术规格要求。在技术规格上,封面、目录、正文、注释、提要及摘要、主要参考文献、页码等,定稿时尤其要逐项比对、核验,做到正确无误。

六、中期考核

对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必须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文献阅读报告、开题报告、实习报告等,对于未通过中期考核的可延期毕业论文答辩。

七、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1名为法律工作实务部门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至2名法律工作实务部门专家。

达到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完成法律人工智能方向所要求的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在获得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同时,还将由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颁发“法律人工智能”课程结业证书。

八、附则

本方案属于试行性培养方案,法学院将根据本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对本方案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上一条吉林大学法学院“一带一路”研究中心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一带一路”建设法学研讨会
下一条2020年保险法务人才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