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法学院之一,中国法学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员。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8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经过70年的发展和奋斗,吉林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和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
吉林大学法学院高端人才培训中心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深厚的理论优势,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专业化队伍和办学力量,整合我院与其它各学院优秀教师人才,聚焦一流,凝练特色,深入挖掘,向政府机构、政法系统、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大量优质干部培训课程,并根据国家发展和市场需求定制出完善的培训课程体系。我院目前开设培训课程200余门,可以按照“核心业务课程”+“综合能力课程”的方式任选组合确定所需的培训方案;也可以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培训需求,量身定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
吉林大学法学院现已承办各类培训班近300期,并与吉林省委政法委、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等多家单位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培训基地硬件设施一流,管理队伍专业,培训教育授课方式生动多样,注重案例教学与实战,培训质量屡受到委托单位的好评,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专业化、职业化的高层次、高素质骨干人才。
课程特色
●定制的培训方案——针对实际需求和地方特色设置培训课程,成立项目团队提供专业咨询;
●开放的学术氛围——学科领域领军人物、相关学科的知名学者、实战派专家授课;
●严格的教学评估——每位授课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多项指标,都经过历届学员评估,师资经过精心挑选,课程质量有保证;
●一流的培训设施——一流的教学环境、完善的硬件设施、宽敞明亮的多媒体教室,提供优质的培训保障。
●亲情的管理服务——严格的管理和亲情的服务实现和谐统一,完善的学员管理制度与人性化服务流程实现完美结合,学员零距离接触吉林大学法学院,感受家一般的温馨。
●贴心的授后服务——培训学员终身享受吉林大学校友待遇。提供培训顾问跟踪服务,为学员解答后续咨询。
学校照片
图书馆小路
清湖
逸夫教学楼
外语楼
北门小花园
五月花广场
鼎新楼
培训场地
目前,吉林大学法学院培训中心自管培训教室10间,座位数1000余个:其中,教学楼300座阶梯教室1个、东荣大厦156座阶梯教室1个、模拟法庭1个、95座报告厅1个、64人多媒体教室2个、U型教室1个、研讨教室3个。
阶梯教室
阶梯教室
报告厅
报告厅
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
阶梯教室
阶梯教室
U型教室
多媒体教室
培训课程
具体课程设置可以根据委托单位实际情况和需求自由组合,也可以增设其它课程。
(1)政法委系统干部业务能力与综合素养提升培训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中国建设
◆社会主义法律思维与法治中国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定位及要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执法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际法治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商法理论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与实施
◆全面从严治党与依法从严治党的几个问题
(2)法院系统干部业务能力与综合素养提升培训班
◆《民法总则》的要义和精髓
◆物权法与现代社会
◆侵权责任法若干疑难问题的司法适用
◆我国司法推理的创造性作用
◆司法大数据与裁判文书质量管理
◆“以审判为中心”的要义与要求
◆民商事裁判逻辑与裁判方法
◆当代中国司改的政策走向及其理论依据
(3)检察院系统干部业务能力与综合素养提升培训班
◆罪与罚的前沿问题
◆刑法修正案(八、九、十)解读
◆职务犯罪证据认定的难题与方法
◆刑事公诉疑难案件精解(刑法各论)
◆刑事政策与刑法适用
◆刑事证据制度的适用与完善
◆刑法解释方法
◆中国司法改革背后的理论问题
(4)地方立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新《立法法》修订背景、过程、意义及内容解读
◆我国立法与法律冲突解决机制
◆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政府规章的权限与界限
◆各类规章的制定方法、原则、依据与技巧
◆政府立法与社会纠纷预防处理机制
◆中国的宪法实施
◆地方立法中的权利保障与权力规制
◆宪法实施与权力监督机制的完善
(5)“一带一路”涉外经贸法律专题培训班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海外投资保护的法律问题与企业对策
◆全球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态势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与国际经济秩序的互动变迁
◆我国企业走出去社会责任风险及规避
◆企业走出去的知识产权运营
◆国际商事合同中的争端解决条款效力探析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审查要点及注意事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实务与企业对策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对我国企业的挑战与应对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司法裁判/政府监管模式的影响
◆中外自由贸易协定在中国的实施
◆涉外案件的定性与法律选择
◆涉外商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及其选择
◆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欧盟投资政策与法律环境
◆俄罗斯投资、贸易政策与法律环境
(6)《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班
◆民法典的理性之路
◆《民法总则》的变革与创新
◆《民法总则》中法人制度的改革及其意义
◆《民法总则》中诉讼时效制度的变化与理解
◆《民法总则》中民事权利制度的变革及理解
◆《民法总则》中民事责任制度的变革及适用
◆《民法总则》中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变化及适用
◆《民法总则》中基本原则的变化及适用
◆《民法总则》中监护制度的革新与适用
◆《民法总则》中核心规则的解释与适用
(7)《民法典》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专题培训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中的体现与适用
◆大变革时代语境中的《民法典》
◆疫情时代信息权利与《民法典》
◆热点案例视野中的《民法典》
◆《民法典》的守成与创新
◆《民法典》的权利与救济
◆《民法典》的历史站位与具体操作
◆《民法典》与全面振兴东北的历史机遇
◆《民法典》适用中的体系思维
◆《民法典》对政府治理能力的挑战与应对
◆《民法典·总则编》实施中的重大理论问题
◆《民法典·合同编》的变革与创新;
◆《民法典·合同编》新制度的司法适用;
◆《民法典·合同编》中的合同成立制度解析;
◆《民法典·合同编》中的合同效力制度解析;
◆《民法典·合同编》中的合同解释制度解析;
◆《民法典·合同编》中的违约救济制度解析;
◆《民法典·合同编》与民事检察改革;
◆人民法院如何应对《民法典·合同编》的新制度;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规则和未入典的争议问题的法理与实务解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夫妻债务制度的法理、问题及立法展望
◆《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与适用
◆《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继承和超越
◆《民法典·人格权编》的逻辑结构和亮点解析
(8)司法行政及公安干警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
◆ 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及审查
◆行政违法案件证据收集与运用
◆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及基准
◆《行政许可法》若干问题研究及案例评析
◆《行政强制法》若干问题研究及案例评析
◆行政执法风险防范
◆行政案件应诉技巧
◆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困境及改革方向
◆如何依法化解信访案件
◆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疑难案件解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的选择适用
(9)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战略
◆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探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主要问题
◆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深入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新时代城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经济思想解读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生态思想解读
◆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中国安全形势分析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外交思想解读
◆政府治理能力的挑战与应对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
◆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程与初心使命——从建党到建国
◆《之江新语》与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
除以上法律专业的课程以外,为了开阔学员的视野,我院还提供了有法学院兼职教授讲授的多种管理、经济及文化类课程,例如:
◆中国传统文化与养生保健
◆法院管理——信息技术的挑战与机遇
◆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
◆美国霸权主义与中美新型大国关系
◆从全球视角看中国的四个自信
◆当代国际关系的主要问题
◆宏观经济展望与中美贸易摩擦
◆金融市场与金融创新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与增长
◆绿色产业与循环经济
◆信息时代的新型城市化发展
◆人才测评与发展
◆国学智慧与管理哲学
◆习近平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
◆领导者的思维创新与和谐团队建设
◆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与选官制度发展
◆健康心态的养成与保持
◆当代中国文化与伦理问题
◆执行力的提升之道
◆学习《论语》感悟人生
◆社会管理创新
◆国学智慧与管理哲学
◆需要记住的中华文化八个历史时期
◆中国王朝兴亡的历史周期率
◆音乐欣赏与人文素养
◆二孩政策下如何实现两性平等
还有更多课程可供选择,欢迎随时联系吉林大学法学院高端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
培训认证
参加培训学习的学员,修完全部学时,将由吉林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负责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0431-85168530 13504319801
白老师:0431-85166086 13596142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