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总结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的经验,进一步落实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工作,促进实现良法善治,吉林大学法学院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制定了地方立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计划,以提升相关人员的法治素养,依法、民主、科学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课程内容】
1、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新《立法法》修订背景、过程、意义及内容解读
3、我国立法与法律冲突解决机制
4、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政府规章的权限与界限
5、各类规章的制定方法、原则、依据与技巧
6、政府立法与社会纠纷预防处理机制
7、中国的宪法实施
8、地方立法中的权利保障与权力规制
9、宪法实施与权力监督机制的完善
说明:以上仅为部分课程展示,更多课程请致电咨询
【培训服务及费用方案】
(一)教学管理服务
1.学习用品:为学员提供学习材料和学习用具一套;
2.日常管理:学院成立会务组,配备专职班主任,全程为学员服务;
3.其它服务:可举行开班仪式、结业仪式(双方沟通确定),全体培训学员合影照片电子版,相关报道的文稿及培训期间图片。培训结束后,为学员提供加盖吉林大学法学院公章的《培训结业证书》。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按国家相关标准收取,含食宿费、场地费、教材资料费、学校管理费及其他办班杂费等。讲课费按国家标准执行。以上费用均可出具正规发票。培训地点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联系方式】
吕老师:(0431)85168667
刘老师:(0431)85168530 13504319801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七楼
邮 箱:147781026@qq.com
邮 编:1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