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这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当前,国有企业处于深化改革、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如何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为企业良好发展保驾护航;如何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状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是企业纪检干部亟待解决的问题。
【课程内容】
1、纪检工作中的法律思维方式
2、企业债务风险与债务重组
3、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中国企业的海外合规与反商业贿赂体系建设
4、职务犯罪案件中证据的搜集、使用与认定
5、职务犯罪理论与实务疑难问题解析
6、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路径、意义、逻辑、价值和未来走向
7、非法监察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解与适用
8、《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解读
9、国学智慧与管理哲学
【培训服务及费用方案】
(一)教学管理服务
1.学习用品:为学员提供学习材料和学习用具一套;
2.日常管理:学院成立会务组,配备专职班主任,全程为学员服务;
3.其它服务:可举行开班仪式、结业仪式(双方沟通确定),全体培训学员合影照片,相关报道的文稿及培训期间图片。培训结束后,为学员提供加盖吉林大学法学院公章的《培训结业证书》。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按国家相关标准收取,可含食宿费、场地费、教材资料费、学校管理费及其他办班杂费等。讲课费按国家标准执行。以上费用均可出具正规发票。培训地点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吕欣老师:(0431)85168667
刘舰老师:(0431)85168530 13504319801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法学院
邮 编: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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