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内容】
◆ 民法典的理性之路
◆《民法总则》的变革与创新
◆《民法总则》中法人制度的改革及其意义
◆《民法总则》中诉讼时效制度的变化与理解
◆《民法总则》中民事权利制度的变革及理解
◆《民法总则》中民事责任制度的变革及适用
◆《民法总则》中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变化及适用
◆《民法总则》中基本原则的变化及适用
◆《民法总则》中监护制度的革新与适用
◆《民法总则》中核心规则的解释与适用
以上课程仅为部分课程展示,更多课程内容可致电咨询。
【培训服务及费用方案】
(一)教学管理服务
1.学习用品:为学员提供学习材料和学习用具一套;
2.日常管理:学院成立会务组,配备专职班主任,全程为学员服务;
3.其它服务:可举行开班仪式、结业仪式(双方沟通确定),全体培训学员合影照片,相关报道的文稿及培训期间图片。培训结束后,为学员提供加盖吉林大学法学院公章的《培训结业证书》。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按国家相关标准收取,可含食宿费、场地费、教材资料费、学校管理费及其他办班杂费等。讲课费按国家标准执行。以上费用均可出具正规发票。培训地点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吕欣老师:(0431)85168667
刘舰老师:(0431)85168530 13504319801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法学院
邮 编:130012
邮 箱:1477810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