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大学法学院侯学宾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2024年第9期发表题为《论法治体系概念》的文章。
文章认为,“法治体系”是一个描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运行实践“系统集成”的“统合性”概念,它表征着法治运行和实施中各个环节及其诸要素,亦即中国法治各系统,彼此衔接、相互贯通、统筹推进的状态和程度。“系统”表明“法治体系”是由不同子系统组合而成的整体。“集成”表明“法治体系”各个系统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不是散乱的、孤立的和相互矛盾的,而是围绕作为核心的法治将各个系统集成一个融贯有序的体系。“统合”表明“法治体系”各个系统及其相互之间发挥作用的整合目的。“法治体系”概念体现了政治性与法律性的有机统一、系统性与规范性的有机统一、民族性与人类性的有机统一、实践性与理论性的有机统一、现实性与理想性的有机统一、法律规范主导性与其他社会规范补充性的有机统一。“法治体系”概念的构成可以重塑为“作为法治基础体系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法治制度体系的法律规范体系”“作为法治实践体系的法治实施体系与法治监督体系”“作为法治支撑体系的法治保障体系”。“法治体系”概念呈现了中国法治实践的系统性品质,是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概念,具有强大的方法论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体系建构,需要在“法治体系”概念的基础上,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的法治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从而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理支持,为人类法治文明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