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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向法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者:党办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2日 14:16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2019年9月4日15时30分,学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向法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玉柱、党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近三年退出管理岗位的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基层监察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教学委员会主任,支部书记、系(部、室)主任、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等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周春国主持。

会前,屈英和向党委书记周春国和院长蔡立东反馈了巡察情况。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17日至6月6日,学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对法学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要求,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会上,屈英和对巡察情况进行反馈。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学院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委会研究部署工作不到位,学院一段时期未召开党委会部署相关工作,也未研究年度党委工作要点。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次数偏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管控力还不足,对教师外出作学术报告的审批工作尚不到位。存在党政联席会(院务会)代替党委会决策的现象。二是党的建设工作开展不够扎实。党组织换届工作不严谨,党组织的有关会议名称使用、党支部和党员管理工作、党费交纳和使用管理不够规范,有的教工党支部按季度收缴党费,有的学生党支部一次性收缴半年或全年党费。三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到位,个别年度学院工作要点和院党委工作要点中,均未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够清晰,个别班子成员撰写的心得体会不够认真,个别班子成员前后两年的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表述基本相同。四是推动内涵发展要求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本科生推免工作、《当代法学》财务管理不规范。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的重要问题,已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移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置。

王玉柱对学院党委巡察整改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学院党委要站位于讲政治、讲党性、讲规矩的高度,坚决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的要求;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学院党委要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巡察整改实效,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立足长远,注重实效。相信经过法学院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努力,学院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法学院党委书记周春国代表学院党委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巡察反馈意见切中要害、客观中肯,学院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在整改工作中,法学院党委将深刻检查剖析巡察组反馈的所有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坚持立足长远,以察促改,以察促建,长抓不懈,确保整改措施件件落实,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政治生态,努力推动法学院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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