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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生分团委与管理学院团委合作开展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9日 21:03     点击数:

国家宪法日,是在每年的12月4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作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我们有义务进行宪法普法教育。2019年12月6日下午15:40,法学院分团委副书记乔敬时、分团委干事刘琦、杜伟桐、王思琪等,在吉大南岭校区创客空间与管理学院的同学一起举办了宪法日教育活动。

首先,刘琦以宪法和刑法为切入点,通过宪法日时间、宪法宣誓内容、宪法日意义以及宪法与生活四个方面入手,了解宪法对于我们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的重要性。刑法部分以刑法中的帝王条款——罪刑法定原则为切入点,引入最新案例讲解任何人都必须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禁止同态复仇和私力救济。同时就目前最火热的两个问题——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承担问题和家庭暴力问题进行解读,说明刑法的谦抑性,不到万不得已之时不能轻易介入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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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王思琪给大家带来了14个宪法制度法条填空和2个刑法案例分析题目。一方面希望大家从根本上意识到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另一方面检阅上部分的普法成果,为大家养成朴素的法学思维。管理学院同学对两个案例的讨论非常激烈,并且在公布完正确答案后不断追问更深层次的法律问题,可以看出大家对法学的兴趣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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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杜伟桐通过类比,带领大家了解民法的含义、意思自治原则,介绍了民法的体系,让大家对民法有一个大体直观的印象。在分则部分,主要通过介绍长岛火车站案,说明过错原则;通过介绍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说明情势变更原则;同时着重介绍了婚姻法的基本精神、离婚损害赔偿的实务现状;在继承法部分,主要通过介绍泸州二奶案、大学教授遗嘱争议案等,试图说明实务中遗嘱效力的认定情况。又向大家介绍了域外民法的语言风格,希望向大家展示民法语言独特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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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宪法日活动在大家对民法制度的讨论声中圆满结束。衷心希望宪法法律知识更加普及,全社会都更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共同为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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