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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5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通知(转发)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5年04月15日 22:49     点击数:

发表于: 2005-04-15 22:49  点击:2882

请申报项目的老师在校内通知中下载表格。

(部门: 社科处 日期: 2005-4-15 10:21:07)

校内文科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大学进一步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推动我校人文

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调动广大文科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根据《吉林大学哲学

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社会科学处决定开展2005年度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公开论证、公平竞争、择优资助。

2.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组

织建立良好的科研团队,积极开展研究工作。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设精品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

金项目3个类别。

三、申报条件

2005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申报者,均须是在我校从事哲学

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精品项目的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所报课题的预

期成果若为著作类,应能开创一个新学科、一门新理论,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所

报课题的预期成果若为研究或咨询报告类,应能够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

大实践问题,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研究一般应在3年内完成。

2.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的教师,年龄须为35岁以下且不具有教授职称;基础研究

要在理论创新上有所突破,应用研究应在解决现实问题方面有独到见解,课题成果

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项目研究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

3.申报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教师,须于2003年以来获得博士学位,并且未

获得过学校科研资助。

4.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该课题不能是已获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的

课题或其子课题。

5.2003年7月1日以来承担各级各类新立项项目2项(含2项)以上者,或有逾期

未结项项目的教师不得申报。

四、申报办法

1.请申报项目的教师到社会科学处主页下载《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计算机录入相关内容,A4纸打印复印,并

于左上角装订成册。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教师填写的《评审书》进行资格审查。

3.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填写《2005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

一览表》,连同《评审书》一式3份及评审书电子版,统一送交社会科学处。

4.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申报时间

2005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均为5月16日,过期

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请文科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课题论证要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要实事求是



联系人:房华 联系电话:5166117

E-mail:fanghua@email.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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