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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伊万老师做客第79期吉大新锐茶座暨“文化传统视野下当代中国法治(3)”系列讲座第3讲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30日 16:49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8-05-30 16:49  点击:358

    2018年5月24日晚18:30,吉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79期吉大法学新锐茶座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卓越法律人才基地涉外班教室成功举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伊万老师应邀做了题为“罗马法学家与法律编纂技术”的学术讲座。伊万老师作为一名在华任教的意大利籍教师,在比较法、罗马法等领域都有很深的造诣,并在中西法律文化的比较领域有诸多研究。此次讲座由我院杨帆老师策划主持,我院李拥军教授、刘小平副教授、蔡宏伟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罗鑫老师以及吉林大学法学院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参与活动。

    伊万老师讲座的第一部分为罗马法律制度特色与法学家发挥的作用。他从罗马王政时代开始讲起,他提出在公元前753到前509年国王拥有绝对的权力,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宗教因素与习惯的精华,其目标是保护城市和平和人类与上帝的和谐。而在罗马共和时代,公元前507到前27年宗教功能与政治功能相区分,法律的目标在于控制执政官的权利,为了法的确定性口头的习惯变为书面的文本。重要的规定主要有关于平民会议决议的法、十二表法、民决法,最重要的法律渊源为告示,新的法律形式表现为荣誉法、长官法。法学家具体的工作是解答:解答民众向他们咨询的法律问题;办案;撰约:为当事人拟定书面合同。到帝国时代,从前27到476年,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君主谕令、皇帝敕令:命令、批复、君主告示、敕函、委托。在这一阶段为创造新的规定法律的解释便尤为重要。随后到中世纪时代出现了大批注释法学家、评注法学家。第二部分是编纂的技术,主要是辩证、论述的艺术、体系的艺术,运用科学的方法,划分定义论辩、和谐的论述,使用演绎方法和原则的分析方法。第三部分是传统经验对当代法律制度的重要性,伊万老师对法律的全球化,非官方立法、法律环境多样化进行了详尽的论述。

    随后李拥军教授、刘小平副教授、罗鑫老师、蔡宏伟老师分别对伊万老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评议,并提了出自己的学术观点。在其后的自由讨论环节,杨帆老师及法学院的同学们也进行了精彩的发言。整个讲座和讨论氛围非常热烈,大家碰撞出非常多的学术火花,一直持续到晚上近十点钟才结束。伊万老师的此次讲座加深了我院在法理学领域的对外交流,为活跃我院的罗马法、比较法相关研究提供了契机,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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