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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李昊副教授做客我院第80期吉大法学新锐茶座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1日 11:18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8-06-01 11:18  点击:243

    2018年5月11日,吉大法学新锐茶座第80期在中心校区吉林大学一楼B区高端法律人才培训中心B119顺利举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李昊应邀做了题为“德国鉴定式案例研习方法”的学术报告。吉林大学法学院李国强教授、王立栋讲师,以及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陈海彪、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二庭法官侯佳作为与谈人参与讨论,讲座由我院孙良国教授主持。

    李昊副教授从当前法学教育开始谈起,认为引入国外第一手著作及概念十分重要,强调对概念理解要准确。其次,李昊副教授和同学们分享并讨论了海德堡大学民法课的经典案例“故障的咖啡自动贩卖机”,从而强调了案例研习在法学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并为大家介绍了三种民法案例的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法、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和关系分析法。最后,李昊副教授重点为大家介绍了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强调案例与事实之间的穿梭思考,并引出本次讲座的核心内容——鉴定式解题体裁,将其与判决式体裁作对比。李昊副教授指出,鉴定体裁为先提出问题,其次逐步检讨请求权基础,最后得出结论,中国法院的裁判方式与此类似;而判决体裁则结论在先,理由在后,德国法院采用此种方式。

    在其后的与谈环节中,李国强教授针对李昊副教授对德国法学教育的介绍,提出了应当对当前法学教育进行反思。王立栋讲师则结合自己在德国学习的经历,再次给予了鉴定式案例研习方法对于法学学习的高度肯定。陈海彪法官和侯佳法官认为鉴定式案例研习方法对于法官判案也极有助益。

     最后,主持人孙良国教授在肯定鉴定式方法的同时,认为法学研习方法是多元的,其与一国国情、传统相关联。孙良国教授指出,在法学研习中,可以以一种方法为主,但不可排除其他方法的适用。

    本次讲座为同学们带来了新的法学学习方法,让同学们受益颇丰,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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