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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
我院田洪鋆教授受邀参加首届“上海合作组织法治论坛”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7日 09:54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8-05-07 09:54  点击:563

    2018年4月28日上午9时首届“上海合作组织法治论坛”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召开,我院田洪鋆教授应邀出席。

    本次会议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讨论:

    •上合组织本身研究:包括上合组织自身发展有关的政治互信、安全合作、经贸合作、金融项目合作等方面法律问题的讨论。

    •上合组织国别研究: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印度、巴基斯坦等成员国以及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在内的各国法律问题的讨论。

    •上合组织专题研究:包括上合组织区域内的反恐合作法律保障、海外投资法律保障、国际司法协助、法律服务建设、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讨论。

    其中我院田洪鋆教授应邀发言,其发言的题目为《俄罗斯国际私法的晚近发展及对我国国际私法立法的启示》,就成员国俄罗斯的国际私法领域发展历程进行全面介绍并进而对我国国际私法立法的启示进行深刻分析。

    通过出席本次会议,不仅有利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对上合组织、组织成员国、观察国以及对话伙伴国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而且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为更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贯彻实施打下坚实基础,从而为“一带一路”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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