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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理论”工作坊第5期学术简报——华东政法大学黄涛副教授开讲“从个体到共同体:当代中国权利观念的逻辑发展”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2日 10:07     点击数:

2018年11月24日上午9时,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第5期“权利理论”工作坊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二楼D区卓越法律人才基地英特尔班教室成功举行。华东政法大学黄涛副教授应邀做了题为“从个体到共同体:当代中国权利观念的逻辑发展”的工作坊第五次学术讲座。

讲座由刘小平老师主持,朱振老师和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教授朱万润老师担任与谈人,参加人有法学院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在讲座中,黄涛老师首先从对当代中国权利理论史的理论框架的思考出发,提出了他在思考这个问题时的诸多进路,如对权利的概念的思考,对权利的证成路径的研究,对权利的观念史的研究等等。在此基础上,黄涛老师进一步提出他的研究目的,是提出一条当代中国权利观念发展和演进的线索。接着,黄涛老师向我们展现了他的研究成果。黄涛老师将当代中国权利观念的逻辑发展的线索概括为从个体到共同体这一脉络,从而创造性地将当代中国权利观念的逻辑发展划分为九个阶段,并以精确凝练的语句表述出了每个阶段的特点。黄涛老师对中国权利观念的逻辑发展的阶段划分如下:一、1980年代之前的权利观念:反资产阶级法权;二、1980年代末权利本位论的兴起;三、主体性权利观的艰难生长;四、权利观在九十年代早期的发展;五、权利观在九十年代中后期的发展;六、世纪末的短暂插曲;七、九十年代权利观的反思;八、权利与共同生活;九、寻找失去的共同体。黄老师随后详细阐述了他作此划分的原因,并精炼而细致地向大家讲述了不同阶段中不同学者的思想以及理论的纷争。最后,黄涛老师回归到研究的线索,即从个体到共同体这一脉络,提出了自己对隐含于权利之中关于个体和共同体关系的思考。

接下来进入与谈环节,朱振老师和朱万润老师分别提出了自己对于黄涛老师的观点的理解和思考。朱振老师先向大家讲述了权利思想传入中国的历史,并提出进行这样一种观念史的研究其重要之处在于解构模式。朱振老师认为,关于权利和关于权利本位的学说要区分开,二者不能混淆。同时朱振老师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建议黄涛老师在研究中进一步剖析权利本位论者的主张如何证成权利本位论。随后,朱万润老师以政治学的视角对黄涛老师的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同学们也踊跃发言,向黄涛老师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和疑问。

最后,主持人刘小平老师总结道,黄涛老师的研究是在进行一种别开生面的思想史梳理,这样的梳理虽然会有很多反面声音,但在当下是非常有意义的。我们可以通过梳理以前的理论发展,从而发现当下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研究。刘小平老师还表达了对黄涛老师提出的个人与共同体相容的权利概念的兴趣,并希望看到黄涛老师更进一步的建构权利理论的研究。

黄涛老师对三位老师的评论和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并回答了在场同学提出的问题。整堂讲座讨论激烈,充满了观点的交锋,各位老师直陈己见,展现了浓烈的学术氛围。

“权利理论”工作坊是由朱振教授、刘小平副教授共同发起,由吉林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和吉林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系列学术和教学活动。工作坊依托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权利理论视野下的法治政府研究”,未来将定期邀请国内外研究权利理论的青年学者来我院做专题讲座,旨在搭建学术讨论和合作研究的平台,型塑权利理论研究共同体,从而推进中国权利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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