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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姚明斌副教授做客我院新锐茶座第98期暨“民法之理”讲坛第四场讲座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7日 09:14     点击数:

2019年6月24日早上,吉大法学新锐茶座第98期暨“民法之理”讲坛第四讲在经信教学楼D区二楼人权研究中心会议室举行。本期讲座邀请到了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上海市“晨光学者”、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明斯特大学访问学者姚明斌老师为法学院师生带来以“违约金制度的前沿问题:原理深化与裁判发展”为主题的讲座。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王立栋老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孙良国教授、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原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陈海彪律师进行了与谈,吉林大学法学院曹险峰教授参与了本次讲座,我院部分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也参加了本次讲座。

姚明斌老师从三个方面对违约金制度进行了展开分析。首先,姚明斌老师以实际合同条款及法律规定入手,对违约金、违约定金、失权约款的具体内涵进行了区分,并从担保视角和责任视角提出了违约金的特殊构造,从而为本次分析奠定基础。其次,姚明斌老师以传统区分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的责任关系说为起点,以请求权基础为分析方法,对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的界限要素进行了判断和整理,从而对中国法中违约金过高时的判定和酌减提供了新思路。最后,姚明斌老师立足于最新的司法判决,为大家分享了违约金酌减规则的发展趋势。

随后,两位与谈人进行了发言。孙良国教授提出了司法救济的观点,陈海彪律师表达了对违约金研究极大的司法实务需求。与会同学亦积极提问、踊跃发言,讲座过程中讨论氛围十分热烈,使参与其中的同学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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