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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金融与保险法制研究中心举办“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专项问题”研讨会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4日 09:59     点击数:

2020年12月13日上午9时,吉林大学法学院金融与保险法制研究中心与北京市天同(沈阳)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中国保险法视维之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专项问题”研讨会。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人员有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融与保险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潘红艳,北京市天同(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壮律师,北京市天同(沈阳)律师事务柏娜娜律师和徐丽娜律师。与会的代表还有: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高雅、高艺琪、栾凯升、张甜甜、高玉杨、陈洪微、白寒,王佳文。

研讨会上,李壮律师和潘红艳老师针对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纠纷案件进行探讨。李壮律师对此类案件在实际审判中案件事实的表述,争议焦点的掌握以及证据的使用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潘红艳老师结合2017年至2020年全国各地发生的涉及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争议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对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的基础理论以及此类案件的总体特点进行了介绍。在讨论过程中,柏娜娜、徐丽娜律师就有关案件结构的逻辑表述,当事人称谓的统一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高雅同学就研讨会内容作了汇总报告。

在研讨会的最后,李壮律师表示,希望有机会与吉林大学法学院金融与保险法制研究中心的成员进行线下研讨和交流。潘红艳老师代表金融与保险法制研究中心接受邀请并表达谢意,希望今后能够与北京市天同(沈阳)律师事务所加强沟通和交流,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本次研讨会以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进行,与会各位均表示收获颇丰,对免责条款的理解进一步加深,对司法案例实证研究有了新的认识,希望今后能够有更多的机会沟通、学习。

编辑:高雅张甜甜高玉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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