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孟孜谦博士生做客吉大法学学术茶座,在法学楼A419进行了题为“文本与实践:法律史视野下的《洗冤录》”的学术讲座。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晓林教授、法律史教研部姜翰老师、“鼎新学者”潘峙宇博士后及法学院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开始之前,刘晓林教授对孟孜谦博士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姜翰老师详细地介绍了孟孜谦博士生的学术研究情况。讲座伊始,孟孜谦博士生以《洗冤录》的版本为切入点,系统介绍了由宋慈首创的尸伤检验技术文献,并对《平冤录》《无冤录》等相关著述的版本演进与知识来源进行了辨析。随后孟孜谦博士生从实践到理论和理论到实践两个维度展开论述。
从实践到理论层面,孟孜谦博士生介绍了清代著名的麻城杀妻案,并关注到其中“滴血验亲”适用时存在的理论疑难。进而引用参与审理案件官员的不同意见,展现出清代前期官员对《洗冤录》的理解并不统一的社会图景。孟孜谦博士生还选取同时期的其他案例证明当时对于能否适用“滴血”“滴骨”并无一定标准。
从理论到实践层面,孟孜谦博士生讲解了乾隆朝颁布的《律例馆校正洗冤录》,从此《洗冤录》有了官方认定的权威版本。这一版本中的很多方法事实上并不具有科学依据,然而部分官员盲目相信,不惜移花接木,以符合《洗冤录》的记载;另有部分官员为了求得案件真相,不得不回避对《洗冤录》的适用。由此孟孜谦博士生指出:我国古代的知识检验制度存在一定问题,后来者往往只是确证已知的内容,难以真正动摇或超越成说。

与谈环节,姜翰老师和潘峙宇博士后围绕知识权威与权力的关系、《洗冤录》检验知识的确定性、尸伤检验制度在晚清民国时期的发展等角度进行了精彩与谈。孟孜谦博士生与在座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就学术研究的史料与方法、学位论文写作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本次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