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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我院召开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0日 10:13     点击数:

2018年12月2日,吉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举行。本次会议由吉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吉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洪祥教授以及来自法院、妇联、律所、高校的二十余位理论及实务工作者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曹险峰教授主持。会议伊始,会长李洪祥教授介绍了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2018年的主要工作:截止到目前,吉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成功协办了“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圆满协助完成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的调研活动以及中国法学家下基层调研活动,参与了第五届家事法实务论坛、全国妇联召开的民法典婚姻法立法调研活动等。并协助政府起草《长春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相关法规。之后,李洪祥教授简要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室内稿和征求意见稿的变动及存在的问题,聚焦于结婚的禁止条件变化、婚姻无效事由的增加、取消计划生育原则的规定、增加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性条款和离婚冷静期这五个方面。同时,他指出,在“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上仍存在较多争议——这也是本次年会确定此主题的原因。

与会的诸位专家先后就夫妻共同债务的分类及意义、家事代理权的内涵及功能、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标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忠实义务等问题展开了深入、广泛且热烈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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