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科研办 > 学院新闻 > 正文
学院新闻
第三届“多元视角下的司法理论与诉讼制度”学术研讨会综述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3日 13:50     点击数:

2019年5月18日上午8时30分,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北华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三届“多元视角下的司法理论与诉讼制度”学术研讨会于北华大学东校区机关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在会议开幕式上,北华大学戚继忠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总编室刘鹏副主任、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刘红臻副主任分别进行了开幕致辞,指出了本次会议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要求相契合,充分肯定了会议选题在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的重大价值,认为多元视角的探讨有利于拓展视野、砥砺新知,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发展与繁荣,最后对各位参会嘉宾表示了热烈欢迎,并预祝大会圆满成功。开幕式由北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李静妍教授主持。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北华大学、渤海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武汉学院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三十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学者们围绕着“当代中国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社会与政治视野下的中外司法”、“文化视野下的司法理论与实践”、“科技视野下司法与法治现代化”等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本次研讨会共分四个单元。第一单元的研讨主题为“当代中国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由北华大学法学院法学系主任谢晓星副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钱大军教授从组织结构和权威角度分析了人民调解的兴衰逻辑、重振契机和未来的发展方向。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兰荣杰副教授以无尸导致杀人案件不起诉的案例出发,指出了无尸不敢定罪的原因与后果,对命案裁判中的口供补强规则进行了分析。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林浩舟针对能动司法问题,从法社会学的视角,以中国西南某基层法庭的三起案件为例,提出了“找平衡”的审判技术概念,分析了能动司法对法官审判工作的影响。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鲍文强从权利视阀和义务视阀两个角度,对刑事缺席审判程序的正当性机理进行了理论反思,提出了刑事缺席审判的程序分类与适用情形。武汉学院周芳芳讲师以于欢案为例,分析了刑事舆情案件的判决书说理问题。北华大学法学院王志辉副院长在纠纷解决自主选择权的角度,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困境进行了探讨。武汉大学法学院徐亚文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侯学宾教授针对第一单元的主题报告进行了总结与点评,提出自己的相关见解与疑问,展现了充分的思想互动。

第二单元的研讨主题为“社会与政治视野下的中外司法”,由北华大学法学院谭远宏讲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耿思远分析了中国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公共政策进行司法审查的双重路径,并指出了双重审查进路之间的关系及其制度逻辑。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侯明明在系统论理论的启发下,提出了“反思性司法”这一司法回应社会的新模式。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孙冲分析了派出所解决纠纷发展的历史脉络,指出了法治话语对派出所纠纷解决的影响与面临的困境,提出在现阶段可以利用政治话语弥补该问题。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孙梦娇讲师通过话语分析的方法,对豫北县彩礼诉讼中展现的中国基层司法运行逻辑进行了分析。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陈越瓯以“基本解决执行难”行动为例,从组织学的视角,指出了中国法院进行运动式治理是组织自身战略、社会互动网络、组织场域结构三者相互作用的结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崔寒玉博士,从以色列的“宪法革命”与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分析了司法审查在权力制约与守护民主价值中的功能和限度。在评议环节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田夫副研究员和吉林大学法学院杨帆副教授,针对报告发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单元的研讨主题为“文化视野下的司法理论与实践”,由北华大学法学院范春雪讲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廖奕教授以电影《十二公民》为素材,分析了司法文化的生产机制,指出了司法正义与大众文化之间的关系。中国政法大学傅爱竹博士通过对法理与法律解释的强关联性进行阐释,分析了强关联性主张可能受到的质疑,阐明了法理与法律解释之间的强关联性的理论内涵。吉林大学法学院蕾蕾博士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进行了规范分析,探究了该司法解释在司法裁判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实现该领域立法形式逻辑与实践逻辑相统一的建议。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慧,以诉讼时效的变更为切入点,分析了法律朔及既往与否的法理依据和判断标准。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张杰以《驳案新编》为切入点,指出义绝具有“身份—法律规范”的混合逻辑,指出了这种逻辑对现代司法的影响与启发。渤海大学政法学院宋丽讲师分析了少数民族语言诉讼在诉讼权利保障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出路。吉林大学法学院朱振教授和刘小平副教授对报告进行了评议。

第四单元的研讨主题为“科技视野下司法与法治现代化”,由北华大学法学院法学系主任谢晓星副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姜野指出了司法决策算法化对传统司法理论产生的冲击,并提出了调和这种影响的举措。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肇新从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的司法应对角度出发,分析了“就事论事”裁判风格的法理基础和行动方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丁朋超讲师指出了我国互联网法院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认为我国法院应在现代庭审理论的引领下,推动庭审制度的革新。北华大学法学院闻冬梅讲师,分析了值班律师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定位,指出了该制度具有的制度功能。北华大学法学院韩振军副教授认为应当赋予律师调解强制执行力,并对该做法进行了路径分析。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蔡舒眉分析了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笔误的纠错问题,提出了该问题具有形式监督与“官民”互动的双重意义。吉林大学法学院蔡宏伟讲师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兰荣杰副教授从文章题目选择、学术规范与问题意识角度进行了富有见地的评议。在自由讨论环节,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林浩舟、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北华大学法学院陶焘副教授针对人工智能与司法研究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看法。

研讨会闭幕式由北华大学法学院陶焘副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景辉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进行了精彩的会议总结,提出了司法理论与诉讼制度研究的理论前提,指出了探讨中国司法实践问题应避免陷入的误区,展望了司法问题研究的发展趋势,最后向北华大学领导以及会务组工作人员致以最诚挚的谢意。至此,第三届“多元视角下的司法理论与诉讼制度”学术研讨会落下了帷幕。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