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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成功承办“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1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31日 18:49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1-07-31 18:49  点击:3444

    2011年7月26日至27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由我院和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1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亚泰俱乐部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的主题为:民法典立法研究;民法方法论与民法基本理论研究;人格权法立法研究;物权法、合同法与侵权责任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研究。来自全国法学院校、科研机构、最高人民法院等200多名学者及实务部门专家出席了本次会议。我院民商法学教师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近40人也参与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共收到学术论文81篇,其中我院师生提交学术论文 16篇。本次会议得到了长春亚泰集团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相助。

     7月26日上午的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孙宪忠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文显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教授;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赵继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姚建宗教授先后致辞。姚建宗院长在致辞中对各位来宾表达了最热烈的欢迎,并表达了对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以及全国各地专家、学者对吉林大学法学院的信任、对我院民商法学科的鼎力支持的衷心谢意。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张新宝教授代表民法学研究会做了工作报告,并对研究会的今后工作做了布置。

    开幕式后全体与会人员合影留念。之后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郭明瑞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研究会副会长、我院马新彦教授担任主持人进行了大会主题发言和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奚晓明副院长、王利明教授、孙宪忠教授、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教授、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崔建远教授做了非常精彩的发言。7月26日下午至27日上午,全体与会人员分组进行了深入而民主的学术研讨。刘保玉教授、我院蔡立东教授担任了“民法学与民法方法论研究”专题讨论组主持人;房绍坤教授、李永军教授、王建平教授担任了“人格权法问题”专题讨论组主持人;易继明教授、王军教授担任了“物权法问题”专题讨论组主持人;费安玲教授、李明发教授担任了“合同法问题”专题讨论组主持人;韩松教授、焦富民教授担任了“侵权责任法问题”专题讨论组主持人。与会人员围绕上述专题的基本理论、立法及司法实践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激烈的探讨。与会人员积极发言,提出了富有启发的观点。

    7月27日下午,首先由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士国教授主持进行了大会主题发言,各专题讨论组分别委派一名代表对本组讨论情况向大会进行了汇报和总结。之后由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温世扬教授主持举行了会议的闭幕式。我院副院长李建华教授代表承办单位致辞。李建华教授在致辞中,向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以及国内各高校、科研单位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对为本次会议的各项会务工作付出辛劳的吉林大学法学院30多名志愿者表示感谢。孙宪忠教授代表民法学研究会致辞。孙宪忠教授对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吉林大学法学院为本次会议的圆满召开所进行的各项周到而细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本次会议的特点进行全面、客观的总结。

 

    本次会议的成功举行,得到了全体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认可。对于本次会议筹备与组织,我院的老师、同学与志愿者们也做了积极的筹备和周到的安排,为会议的成功举办付出了辛劳。在会议前,参会教师和会议志愿者们在院领导的统一安排下进行了高效有序接站与引导工作。会议期间,各位教师和志愿者们灵活恰当地处理了各种突发问题。会议的记录组以最快的速度将每一阶段的会议内容记录整理,并制作成会议简报分发给各位与会者。会议结束以后,院领导、各位老师与志愿者们将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安全送上返程的旅途。所以,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是我院全体师生对本次会议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努力的圆满结果。对提升和巩固我院学术声誉和学术地位,尤其是推动我院民商法学学科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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