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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含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获得“吉林大学‘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先进单位”的表彰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30日 17:45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2-03-30 17:45  点击:2709

    2012年3月3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2011—2020年)》,总结表彰十一五期间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科学部署十二五期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项工作,吉林大学召开了吉林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教育部李卫红副部长、吉林省常委、省委宣传部苟凤栖部长、吉林大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陈德文书记、李元元校长、吴振武副校长等出席会议。陈德文书记主持会议。会议上吴振武副校长宣读了《关于表彰“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先进单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特殊贡献奖获得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先进个人及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先进个人的决定》和《关于表彰“吉林大学‘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的决定》。

我院(含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荣获“吉林大学‘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先进单位”的表彰;我院张文显教授荣获“吉林大学‘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特殊贡献奖”的表彰;我院李建华教授荣获“吉林大学‘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先进个人”的表彰;我院马新彦教授、姚建宗教授、徐卫东教授、霍存福教授荣获“吉林大学‘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先进个人”的表彰;
另外,我院8项成果获得“吉林大学‘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具体为:
著作类:
公司自治论            蔡立东
现代私法上的信赖法则  马新彦
犯罪学基本理论研究     张 旭
论文类:
大国政治中的司法困境   何志鹏
信息不充分条件下的立法策略—从信息约束角度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政策的解读                                    黄文艺
信赖原则在现代私法体系中的地位     马新彦
制度性歧视与平等权利保障机构的功能——以农民全力保障为视角     任喜荣
表彰决定宣读后,大会主席台的领导和嘉宾向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颁奖。我院李洪明书记代表法学院领取 “吉林大学‘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先进单位”的牌匾。霍存福教授、任喜荣教授作为“吉林大学‘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先进个人”和 “吉林大学‘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的代表上台领奖。颁奖仪式后,我院姚建宗院长代表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先进单位向大会进行了交流发言。
我院(含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我院(含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将继续积极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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