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8日,吉林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博士生读书研讨会通过腾讯会议在线举行。本次读书会由袁相亭同学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闵春雷教授、杨波教授、谢登科教授及孙锐博士进行点评,我院诉讼法学博士生参加研讨学习。
在主旨发言环节,2020级博士生吕子逸同学以“零口供”案件为视角,认为我们应当正视“零口供”案件的价值,凸显被告人权利保障和对抗式诉讼地位,推动合意式诉讼的良性适用。2020级博士生张伟同学在梳理本书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对斯坦、边沁以及本书中劳丹关于沉默权制度的观点进行了比较与思辨,认为沉默权制度在认识论价值与非认识论价值方面皆有可取之处。2020级博士生周莹莹同学以“什么是劳丹教授的客观证明标准”为题,分析了以客观标准取代主观标准的原因。2020级博士生张赫同学以“证据相关性”为视角,认为在证据真实性审查中引入贝叶斯公式,能够推动证据真实性审查标准的客观化和统一化。2021级博士生王强同学认为,刑事司法制度的目标应围绕实现被证明有罪或被证明清白展开,在保护被告人权利、控制警察(监察)、维护法院道德形象等方面应进一步加强。
2021级博士生杨菲同学对作者的行文思路与核心观点进行了思考,认为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更加偏重实质真实,未来应逐步向强化程序构建和权利保障目标转化。2021级博士生周鸿飞同学从“正当防卫的层次化证明标准”切入,认为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分配情况本身较为复杂,其证明标准需要依照构成要件分别确立。2021级博士生袁相亭同学以“积极抗辩事由证明责任”为视角,主张从行为意义层面的证明责任看待这一问题,辩方需承担提出证据证明存在部分积极抗辩事由的责任。
在点评互动环节,各位老师从研究方法、切入视角以及书籍解读精准性等方面对八位汇报人的发言进行点评,肯定了各位汇报人能够从自身研究领域出发,聚焦书中问题,阐述基本法理,但在理论研究的纵深性方面尚需进一步加强。
会议的最后阶段,闵春雷教授对读书会进行了全面总结。她指出,本书作者在基点选取、概念体系、反思力等方面具有很高水准,其研究方法的运用、论证视角的选取值得大家学习。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应当注重反思,突出问题的主线意识。至此,本场读书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