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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克时艰 法苑芳华| 法学院本科教学分享会成功举办
发布者:教学办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3日 09:51     点击数:

51日,吉林大学法学院日新教学系列论坛(第三期)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本科教学分享会”,主讲人是我院杨帆、王立栋和邢斌文三位教师。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刘晓林教授主持,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立东教授、法学院院长何志鹏教授、白求恩医学部副学部长兼医学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主任金祥雷研究员、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副主任田洪鋆教授、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张闯教授、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张姗姗副教授、吉林大学教学督导专家张旭教授出席会议,吉林省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我院及省内部分其他高校法学教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教学分享会上,首先由每位主讲教师进行时长15分钟的示教。

杨帆老师讲授的内容是法社会学导论,开篇以“忒修斯之船”作为引导指出了哲学思维和法学思维的不同,进而介绍了法律思维中三段论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指出法社会学是法学的外部视角,将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区别于基础性规范的内部视角。


王立栋老师讲授的内容是民法案例研习初阶,通过一个典型案例的引入,通过分析所有权、善意取得、占有以及所有物请求权等内容,解读了《民法典》第235条的规定,阐释了关于三段论和请求权基础的相关应用,指出法教义学并非对法律规范的机械运用。


邢斌文老师讲授的内容是中国国家主席制度,主要梳理了新中国国家主席制度的沿革,并以现行《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为核心,具体分析了国家主席候选人的法定要求,包括:拥有中国国籍、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四十五周岁,继而总结了四十年来本条款的实践情况。


示教环节之后,与会嘉宾进行了精彩发言,对三位主讲教师的教学素养、授课内容和课程设计给予了高度认可,也就其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方向作了指导,并深入探讨了如何进一步做好本科教学。

副校长蔡立东教授指出,教学的目的是在课堂这一场域内,完成知识传输、能力培养和价值塑造,进而实现人的社会化,拓展人的认知边界。教学过程包含教师、学生、教材等三个要素,要通过教师和学生的互动,教师对教材的使用和学生对教材的熟悉,实现教学的目的。教师要注意从师生的共同经验出发,激活学生的生活记忆,把握教材生成的逻辑,挖掘知识生产的原理,为做好这一点,就某一制度进行教学设计时,要讲好如下四个方面的内容:该制度针对的是什么问题,其价值理念是什么,用什么样的技术手段去实现,其在体系中的位置以及与其他制度的联系。蔡立东教授还提议探索建设吉林省的法学教育共同体,共享优质资源,密切协同,把课程讲好,提升核心竞争力,这一提议得到了与会各方的一致认可和踊跃支持。

法学院院长何志鹏教授指出,要做好教学,做好“经师”和“人师”,教师应努力做到“四真”:一是真知,对知识体系和授课内容烂熟于心,能够通达于本学科,经得起学生追问;二是真爱,要真心爱学生,在课堂上做到忘我,以学生为中心,以传授知识为核心任务,真正吸引学生,将课程入耳入心;三是真思考,要能够深刻理解和解构知识背后的逻辑,能将其理清楚说明白,让学生信服;四是探求真理,把不断探求真理的态度传授给学生,培养学生求真务实的精神,鼓励创新和开放研究。


通过本次分享和交流,参会教师加深了对于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的理解和重视,有利于推动教师积极主动开展教改研究,打造更多优质课程,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吉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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