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第四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本届“法学英才奖”的申报人来自全国26所著名大学的法学院,评审委员会由16所不同高校及科研机构的30余名专家学者组成。经过初评,共确定49项成果参加复评。评委会全体专家对所有复评成果进行了审阅、评议和深入讨论。经过4轮无记名投票,评选出一等奖成果2项,二等奖成果10项,三等奖成果19项,共推荐31项成果获得第四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
根据公示,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洪磊的研究成果《民法典视野下我国商事习惯的司法适用》拟获二等奖,博士研究生范冰仪的研究成果《论我国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规则-以比较法为视角》拟获三等奖。以上两份获奖成果,是法学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也是法学院“六个一”全过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显示性成果,为法学院“双一流”学科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
“法学英才奖”是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日报社联合发起、组织的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研究生开放申报的学术成果奖,是法学院校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的有益尝试,旨在鼓励法学新人积极探索法学理论和实践、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
文章内容来源:法治日报、第四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