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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发布者:党办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7日 13:42     点击数:

 

11月16日中午,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法学院院长何志鹏作为吉林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在会上作专题宣讲。法学院副院长王充、法学院商法学教工党支部书记胡晓静、法学院民法学教工党支部书记王国柱在会上作学习发言。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教师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周春国主持。



院长何志鹏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专题宣讲,从人民与人的关系角度,比较中西方对人权内涵的差异性理解,并对二十大报告中所指出的人权维护方式,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进行详细阐述。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为中国人权发展和阐释提空了更广阔的空间。在与西方国家对话中,要看到彼此人权问题的历史、文化和现实的差异,要凝聚人权发展共识,运用更加形象生动的表达方式,向世界介绍中国人权事业,增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作为法治工作者更要坚持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学术话语讲好中国人权之治,在东西方人权实践新征程上,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民法学教工党支部书记王国柱发言的主题是《关于“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学习体会》,对二十大报告中所体现出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行系统的梳理,清晰展示了新中国发展史上“现代化”概念的演进过程,并对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中国式现代化的“范式”意义、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条件战略等几个方面内容作学习心得分享。他指出,在学习过程中,系统的掌握理论背后的历史逻辑,领悟其中的道理,会更有益于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商法学教工党支部书记胡晓静发言的主题为《做四有教师 育时代新人》,从教育的本质出发指出教师作为教育优先发展中的关键要素所发挥的作用,结合个人教书育人工作经历对教师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四方面内容交流心得。她指出,党的二十大将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放在一起统筹部署,意义深远,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更要以二十大的精神为指引,争做一名合格的“四有”好老师,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德才兼备的人才。  



副院长王充发言的主题为《新时代、新征程、新思路》,新时代背景下面临着世情、国情、党情复杂环境的挑战,在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肩负起新的使命任务和奋斗目标。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和本质要求、“六个必须坚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五个重大原则”等内容进行系统的梳理。他指出,学习二十大精神更有助于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指导未来工作实践、推进工作实质性发展大有裨益。



党委书记周春国对何志鹏院长精彩的专题宣讲表示感谢,对三位教师分享的学习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近三次对二十大精神的集中学习交流,既拓展了学习深度,也延展了学习广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他强调,党的二十大精神博大精深、内容丰富,要将二十大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落实到日常实际工作之中。接下来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学讲党课,各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智慧与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所确立的教学和科研任务上来,将青春融入党和人民的事业,在新征程上更好肩负起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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