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吉林大学法学院于东荣大厦716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辅导报告会(第一场)。吉林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成员、法学院李拥军教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时代内涵和鲜明特色”为题作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林媛媛主持。
李拥军教授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出发点,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内涵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两方面作具体讲授。他以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的时间为线索,从“新”和“变”两个角度,为大家说明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时代的呼唤。然后,李拥军教授从“法治”思想的核心概念、全面依法治国的属性和目标、法治的表现形式、法治实现的形式以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关键靠人这五个角度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
李拥军教授总结说:我们应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领会,运用到实践中来,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法学院的工作指南,成为政法工作、教学科研工作的理论指引,用心感悟和探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理论逻辑。让我们紧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发展步履,持续做好深化拓展、转化应用工作,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推动法治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强大力量,为推动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林媛媛在会议总结中对下一阶段的学习做了部署说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我们要将学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目标任务,通过进一步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入理解蕴含其中的道理、学理和哲理,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更好的指导未来工作实践。
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教师党支部书记、各教研室及科室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