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7日晚,由吉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375期当代法学名家讲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敬信教学楼D区205教室成功举办。
本次当代法学名家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主任、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副会长、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秀梅教授主讲。讲座由张旭教授主持,徐岱教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李佳欣副编审、王军明副教授及法学院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首先,王秀梅教授通过其在塞浦路斯作法律专家证人的经历,强调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跨国追逃追赃中的重要性。通过分析美国《跨国镇压、问责制和预防性法案》与《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说明美国加强了对我国“猎狐行动”的审查与限制。因此,我国在美国等国家开展“猎狐”行动时需要严格遵守国际法律规范,尊重逃犯所在国的法律。
其次,王秀梅教授通过其在瑞典、格林纳达等国的工作经历,生动地讲述了国际追逃追赃面临的困境与挑战,通过对百名红通外逃人员可能逃往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如下:我国与这些国家或地区间没有引渡条约,缺少刑事司法协助;部分地区如加勒比海地区投资移民的标准较低。同时,王秀梅教授指出,由于交通便利、经济自由等优势,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为了逃犯们出逃和转移赃款的常用“中转站”,因此,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实现防逃追逃追赃一体化的重要阵地。在讲座过程中,王秀梅教授引用了对“百名红通”人员的追逃追赃实例,生动地印证了国际追逃追赃的现实难度。
再次,王秀梅教授介绍了国际追逃追赃的法治方式。国际追逃最主要的法治方式是引渡,王秀梅教授对引渡的历史发展、必要条件、禁止性原则、缺席审判的引渡问题以及引渡回国中境外羁押期限能否折抵刑期等问题作了详细介绍。引渡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即双重犯罪原则、特定性原则和必须具备一定的刑期标准。引渡的禁止性原则分别为死刑不引渡原则、政治犯罪例外原则、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等原则。除引渡外,国际追逃的法治方式还包括劝返(现改称为规劝自首)、遣返、缉捕、域外追诉等替代措施。王秀梅教授还对国际追赃的法治方式进行了阐述。关于国际追赃,联合国明确规定了五种资产追回方式,一是在财产所在地提起民事诉讼,二是根据合法所有权证明返还财产,三是执行请求国主管机关的没收令,四是根据被请求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没收,五是不经定罪的没收。在讲座过程中,王秀梅教授结合对“百名红通”人员追逃追赃的案例,使整个讲述内容更为详实。
最后,王秀梅教授强调反腐败需要坚持“一国一策、一省一策、一案一策”,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形成政治战、外交战、法律战、舆论战、心理战的综合攻势,同时强调追逃防逃一起抓、追逃追赃一起抓,以追赃促追逃,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在互动环节,徐岱教授、李佳欣副编审、王军明副教授分别从不同方面对讲座内容进行与谈。本次讲座为现场师生的研究与学习提供了新思路和新启发,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