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吉林大学法学院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落实两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校院合作,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12月18日,吉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杰、院长何志鹏、党委副书记张俊峰、副院长曹险峰、副院长吕欣等一行赴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调研。
在调研过程中,吉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杰、院长何志鹏、党委副书记张俊峰、副院长曹险峰、副院长吕欣等共同参观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办公楼大厅、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要案审判庭等场所,并在要案审判区观看了要案审判宣传片。
座谈会上,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对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对吉林大学法学院的高度关注和支持表示诚挚感谢,对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在智慧法院建设、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诉讼服务、执行工作、大要案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围绕如何进一步落实院校合作工作,推动实现全方位战略合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要强化共融共育,合力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二是要坚持实践为先,促进实践与理论良性互动;三是要完善合作机制,推动院校合作取得实效。
最后,双方就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实践教学平台、搭建教育培训平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开展课题研究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双方一致表示,要深化院校和审判机关的合作,搭建多元教育培训平台,建立联合攻坚机制,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实施人员交流互派,共建开放式理论研究平台,共同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本次调研促进了吉林大学法学院和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双向交流合作机制的进一步深化,使得司法实践和理论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推动了法学研究与司法、政务实践良性互动和深度融合,从而确保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