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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公告与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徐晋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7日 13:49     点击数:

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 (教研[2015]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提高案例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相关专业学位种类中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本次案例库建设范围是在“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已经开设案例库的且我校已有的专业学位种类(详见附件1)。每个案例库建设项目要求编写两个案例,所编写的案例均须为原创。
    2.案例编写应符合本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案例编写规范等相关要求。具体编写要求可登录“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网站或相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网站进行查看。
    3.案例须能够满足所在专业学位种类研究生的教学要求,并在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上进行应用,并根据使用情况修改完善。
    4.案例最终确定后,根据 “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或相关专业教指委的案例征集通知,参加本专业学位教指委组织的优秀案例评选,力争进入“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相关专业学位案例库。
    5.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授课教师。已经获得立项资助的案例库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二、建设周期及阶段性成果要求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资助经费两万元左右。2020年5月进行中期检查,需提交一篇标准案例;2021年5月进行结题检查,提交另一篇标准案例以及立项期间参加本专业教指委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宜
    1.项目申请人须登录“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查看相关专业学位案例编写规范。注册为个人会员后,培养单位(注册成院系会员后)可以分配给个人会员查看相关专业学位案例的权限。分配权限事宜联系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有关注册事项详见附件2)。
    2.请各培养单位于5月31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申报书(详见附件3)一式3份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鼎新楼A439室),电子版文件以“项目负责人姓名+案例库”(如“某某某+案例库”)为文件名发送至liangdd@jlu.edu.cn
    联系人:梁德东       联系电话:85166256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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