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的要求,法学院对吉林省政法系统、内蒙古大学定向师资、创新发展研究院(北京)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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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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