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与通知 > 正文
公告与通知
公告与通知
2021年教职工暑假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发布者:院办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9日 09:33     点击数:


目前,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疫情风险依然存在,各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杜绝麻痹、厌倦思想,毫不放松地抓好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快乐度过假期。根据教育部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精神,提出如下防控要求。

一、暑假期间教职工继续每日按要求通过健康信息填报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及时准确。

二、暑假期间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教职工离长报备审批程序。不得前往有本土确诊病例发生的县市,不建议前往有本土确诊病例发生的省(市、。离长人员随时关注国内疫情变化信息,和属地排查信息,在属地排查范围内的及时上报,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及健康监测(隔离)等措施。

三、外出教职工应于开学前14天返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返校的,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校园。开学前各单位要逐一核查教职工行程卡,符合条件方可进入校园,未达到健康要求的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校。

四、从境外返回人员,要严格执行属地健康监测(隔离)政策,吉林省目前健康监测(隔离)时间为14(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7(第二入境点集中隔离)+7(居家观测),隔离结束后,学校要求自我健康观测1周,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校园。

五、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离校返乡师生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交通场站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防疫管理措施。

六、教职工要加强居家和旅途个人防护,养成在人群密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教职工,倡议利用假期时间到所在社区接种点及时接种新冠疫苗,共筑疫情防护屏障。

七、暑假期间各单位在校园内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防控要求,按要求报备审批,并落实主办单位的主体责任。

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