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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公告与通知
关于开展本科生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定综合测评的通知
发布者:学办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0日 09:46     点击数:

  按照学校要求,我院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将通过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组织开展,并通过智慧学工系统“综合测评”模块进行操作。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大学生各项基本素质的综合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净加减分”三部分组成。现将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各年级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917日至922日,各年级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并将小组成员名单在院内网站公示。

 

二、学生进行互评及自评

922-924日,各年级参评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模块,按照顺序撰写个人鉴定,进行互评、自评。

 

三、进行小组测评

参评各年级综合测评小组,负责给本班同学进行小组测评打分。组评采用线下进行的方式,小组组长在小组成员监督下录入组评评分。

 

四、净加减分提交与公示

1.各年级参评学生本人下载附件1“学生个人净加减分佐证材料申报表”,根据附件2“净加减分参考一览表”、附件3“法学院学生净加减分实施标准”自行整理统计,并将填好的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上交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小组检查核对后以班级为单位交到辅导员老师处。佐证材料应发生在20209-20219月期间。各测评小组加减分汇总表提交时间截止到927日下午4点。逾期不提供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减分资格。

 

2.净加减分结果公示时间927日至929日,公示地点为东荣大厦A313学生工作公示栏。对本人或他人净加减分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929日下午4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经核实却有错误的将及时更正,929日之后不再接受异议申请。

 

. 申报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

104-5日学生登录系统进入“奖助优申请”模块,申报单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系统关闭时间为105日晚2359分。

 

六、评奖评优结果公示

1010-1013日,学院在学生工作公示栏公示评奖评优结果。对评奖评优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1013日下午4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1013日之后不再接受异议申请。

 

七、相关说明

  1. 由疫情防控原因造成2020-2021学年无全科成绩的学生,正常参评各类奖项。在综合测评时“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部分按照已有课程成绩进行计算。其他学生按照《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各类奖项评选中,转专业学生单独组织参评。

     

    3.请各学院做好学生学费催缴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对欠缴2020-2021学年学费的学生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请各班委会、团支部高度重视本次综合测评工作,保证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前提下,顺利完成测评任务。综合测评网站:zhxg.jlu.edu.cn/xg

     

    综合测评工作领导组成员:

    组长:林媛媛

    副组长:骆旷达

    成员:赵昊骏 王沛然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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