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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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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4日 14:02     点击数:

法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 接受学历教育的在籍研究生(博士/学硕/法硕)开展2020-2021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工作;

2. 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博士/学硕/法硕)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

3. 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博士/学硕/法硕)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

二、评优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三、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评选;

2.成立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评选细则并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布;

3.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各单位须严格按上述比例执行。

4.评选结果须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生效后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

四、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1011日上午11:0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及相关评奖评优材料;

1012-1020日,领导小组评审及公示;

10月18日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im.jlu.edu.cn/login.jsp)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

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财务处欠费筛查后予以公示。

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月2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打印或者手写皆可,需存入个人档案,纸面要干净整洁,《鉴定表》经导师签字后于10月11日上午11:00之前由硕士、博士各班班长收齐统一交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或法律硕士办公室。

2.我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具体参见《法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申请奖学金的法学硕士及博士将《研究生个人评分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各班班长,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学号-姓名-评奖)。法律硕士所需材料及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3.硕士生各班班长组织班级全体学生进行“民主投票”,按照计分标准将候选人按“投票得分”从高到低排序记录在《法学院评奖评优计分表》。班长将《法学院评奖评优计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个人评分申报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10月11日11:00之前一并交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或法律硕士办公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邮件题目“201X级X班评奖评优计分表”。

4.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需要在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故不需要递交参评荣誉称号的申请表。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择优推荐。参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同学暂时不要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奖项申报,待获奖名单公示后,获奖学生再进行系统申报。

邮箱: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talentoflaw@jlu.edu.cn

法律硕士办公室:jlujm2011@163.com

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

2021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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