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向学校推荐2021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85166069;邮箱:luokd@jlu.edu.cn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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