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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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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才办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4日 13:37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2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的通知”及我处2021128日校内通知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2150号)选派要求和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该项目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有关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请查阅国家留学网“关于启动2022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的通知”(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58)。

二、申报身份及留学期限

人力资源处负责我校正式在编人员申报访问学者身份。

三、资助方式

1.国外经费: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2.国内经费:正式在编教师国内手续费、外语培训旅费或考务费等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资助(其中各临床医院的正式在编教师相关经费的报销标准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学校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四、申请事宜

1.请各单位于20211110日(星期三)前将推荐人选填写的《吉林大学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表格在人力资源处主页下载,2人及以上请排序)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报到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鼎新楼A619室)。学校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2.申请人应自行提前组织材料,到国家留学网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以下简称《留学申请表》),按照留学基金委规定准备材料,最后确定的人选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3.为保证选派质量、申请人对外联系请理性选择留学单位,同时考虑目前仍受疫情影响等因素,派出具体时间将根据国家及学校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要求决定。

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在申报过程中请相关人员按照回避规定的要求执行。

5.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实名加入“吉大(在职教职工)公派出国项目3群”(QQ群号:446942649,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件:lilq@jlu.edu.cn

人力资源处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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