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启动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本计划共有两种申报方式,一种为个人申报方式,即申报主体为个人,由申请人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获得邀请信后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就个人申报另行通知。
另一种为“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方式,申报主体为单位,由学校先行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项目制选派模式和选派计划
1.各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
2.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对执行未满三年项目,各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底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年度总结应包括人员录取后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
3.重点资助国别区域和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4.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5.选拔对象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2)按需选派有关高校和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3)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4)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项目申请条件、类别要求、选拔办法、派出与管理等请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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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办法
请拟申报项目负责人于11月30日16:00前将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申报项目列表(详见附件)、与国外单位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中/外文版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中心校区鼎新楼A628室。
学校将根据情况组织评审,于12月中旬前将推荐项目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刘爽
电 话:0431-8516657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