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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公告与通知
关于博士研究生参加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8日 08:45     点击数:

法学院将于2022年1月10日前组织各专业的博士预答辩,请参加预答辩的同学于2021年12月15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预答辩,同时在微信群内报名,微信群二维码详见附件五。

 

参加预答辩须知:

1、所有专业都需要参加预答辩(包括南方研究院、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北京创新发展研究院)。

2、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已修完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通过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初稿并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申请参加预答辩。

3、正式答辩时能达到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预答辩时需提交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4、预答辩结果有效期一年。

5.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后请导师审核。

 

未尽事宜,请与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于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85168733

 

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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