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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办法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5日 12:38     点击数:

根据《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录取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复试、录取组织机构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条 复试资格的确定

1.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通过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3.校内“专项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优秀艺术人才推免生”等)的复试工作安排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条 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内容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面试三部分,各部分的复试内容、分值及要求如下: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分别测试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拓展基础知识的能力。

考生当场回答专业复试科目的试题,每科2题,共4题,每题50分,总分数为200分。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和治学态度等方面的考核,分数为40分。

(三)外语听说能力面试

采取口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听、说能力,考生用外语回答主考老师用外语提出的问题,共60分。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3,满分100分。

第四条 复试命题

专业素质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试题均由法学院指定教师命题,建立复试试题库。复试试题现场随机抽取。

第五条 复试成绩适用范围

各专业按复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第六条 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打分加总除以成员人数得出的平均数即为复试成绩。

第七条 复试通过的条件和效力

复试录取的条件包括:

1.通过资格审查;

2.未违反考场规则;

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八条 其他说明

1.参加我院2022年“法治理论与当代中国”主题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称号的同学,按照夏令营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优先录取,录取专业为公示名单的专业志愿;优秀营员录取完毕后如仍有剩余名额,将按各专业复试成绩依次排序录取正常推免复试学生。

考生在享受“优秀营员”政策时需以我院公布“优秀营员”名单时的志愿为准,如修改志愿视为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2.考生须于9月28日中午12:00前,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注册、信息提交和志愿填报。接收并确认学校发送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逾期不接受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推免直博生复试拟于2022年9月27日进行,推免硕士生复试拟于2022年9月30日左右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请关注法学院官网。

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5168733

法律硕士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5168236

本办法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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