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与通知 > 正文
公告与通知
公告与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才办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1日 08:46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23/2024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遴选工作安排,以及我处20221229日校内通知中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22222号)要求和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该项目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请申请人自行查阅国家留学网《关于启动2023 /2024年度荷兰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75)。

二、人力资源处负责我校正式在编人员申请访问学者身份。

三、资助方式

1.国外经费:2023/24 学年荷方提供奖学金总额为 16,113 欧元/人。国家留学基金按规定 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2.国内经费:正式在编教师国内手续费、外语培训旅费或考务费等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资助(其中各临床医院的正式在编教师相关经费的报销标准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学校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四、申报事宜

1.请各单位于2023323日(星期四)将推荐人选填写的《吉林大学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表格在人力资源处主页下载,2人及以上请排序)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报到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鼎新楼A619室)。学校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2.因时间紧迫,申请人须自行提前组织材料,登录国家留学网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以下简称《留学申请表》),按照留学基金委规定准备材料,最后确定的人选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3.为保证选派质量、申请人对外联系请理性选择留学单位,同时考虑目前仍受疫情影响等因素,派出具体时间将根据国家及学校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要求决定。

4.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大(在职教职工)公派出国项目3群”(QQ群号:446942649,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人员编码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联 系人:李立群  曲裕吉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件:pypxk@jlu.edu.cn

                                            人力资源处

                                         2023321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