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2023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第2批次)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19号)要求,现开展我校2023年度出站博士后留吉人才资助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出站博士后留吉(来吉)人才资助主要是给予留吉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经费主要用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其他合理支出。
二、资助范围
(一)2022年度正常期满出站后留吉(来吉)就业博士后人员(不含进站前在吉的在职人员);
(二)与吉林省内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吉单位)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含首期与单位签订3年并约定有续聘条款的);
(三)出站后进入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资助标准
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按照留吉后从事的研究方向和内容,采取择优遴选的方式进行资助,由专家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一)自然科学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社会科学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当从事科研领域研究工作,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近期可望取得较大进展,具有较重要的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研究方法、计划和技术路线有特色且合理;研究方向和领域与吉林省经济社会建设和重点发展战略结合紧密;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申报的科研项目(课题)应为第一主持人,同时科研内容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参与或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的;
(二)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研发的;
(三)主持项目具有较大创新和较好应用转化前景的;
(四)其他具有重大科研意义和社会价值的。
五、材料要求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留吉(来吉)工作资助资金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A4纸纵向双面打印,基本格式不得改动。其中1份在“四、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由中层单位负责人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另2份做上报使用,只限本人签字,中层单位不填写意见、不加盖公章。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留吉(来吉)工作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A3纸纵向单面打印,基本格式不得改动。
(三)相关证明材料
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发放工资薪酬、博士后进出站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为PDF扫描件格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留存备查。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中层单位。
(二)中层单位审核
中层单位审核推荐,各中层单位于2023年4月12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秦老师
联系电话:85151333
电子邮箱:postdoc@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附件:
1.《博士后研究人员留吉(来吉)工作资助资金申报书》
2.《博士后研究人员留吉(来吉)工作资助申请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