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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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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才办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3日 10:10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以下简称《人才政策3.0版》)和《吉林省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受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经省人社厅2023年人才分类定级评定的E类及以上全职引进的人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2022年9月29日(含)之后,首次从省外引进且签订5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
  2.2018年2月5日(人才政策“18条”印发)至2022年9月29日之间首次在吉林就业且在我校工作的全职引进人才。在省内企事业单位间流动的人才不纳入支持范围。
 二、受理时间
  本次申报工作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
 三、有关说明
  1.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思路,自2018年2月5日(人才政策“18条”印发)至2022年9月29日之间首次在吉林就业且在我校工作的符合全职引进标准的人才,经分类定级认定后,经补充分类定级认定后,仍按2.0版政策和标准发放,延续省级财政与用人单位按比例承担的发放模式;
  2.自人才政策3.0版印发之日起,即2022年9月29日(含)以后,依据新标准分类定级认定的人才,按照新标准发放省级安家补贴,由省财政全额承担,逾期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申请。
四、材料报送
  中层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提报相关材料,经中层单位审核确认后,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提交材料,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申领安家补贴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申报人劳动(聘用)合同、全职引进协议书(纸质版及电子版);
  2.首次在吉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鼎新楼A639开具相关证明并电子扫描版);
  3.《吉林省享受人才政策安家补贴发放人员名单》(纸质版中层单位书记或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可修改文档)。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鼎新楼A651;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以“中层单位+3.0版安家补贴申请+X人”方式命名并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 潘国庆 85168919   金美彤 89228972
      邮    箱: jinmeitong@jlu.edu.cn
  
   附件:吉林省享受人才政策安家补贴发放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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