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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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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法学院2021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7日 16:36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和学位论文写作质量,根据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校关键环节考核相关要求,学院现组织全体通过开题考核的2021级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人通过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lu.edu.cn)提交中期考核申请,并于10月15日前详细填写中期考核相关内容,上传中期考核表。

请各研究生导师于10月16日-10月29日登录系统进行审核。

凡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不能进入学位论文预答辩环节。

纸质版考核表(需导师签字并附考核意见)于2023年10月23日前交给班级学习委员,学委汇总后统一交到相应的办公室。

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法律硕士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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