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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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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23年度“优秀博士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才办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5日 08:24     点击数: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办法》(校人字〔2021〕159号),现组织开展吉林大学2023年度 “优秀博士后”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业绩成果计算时限
    吉林大学2023年度“优秀博士后”评选对象为2020年1月1日(含)之后进站,且2023年12月31日在站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业绩成果计算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含进站前成果)。
    往届入选者不能再次申报。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吉林大学2023年度“优秀博士后”评选名额为20人,每人5万元。
    三、评选条件
    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恪守科研学术道德规范。
    2.能够围绕国家战略需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世界科技前沿开展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具备承担国家重点科研任务的实力,取得高水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领域:以负责人身份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相当的高水平学术成果。
    (2)自然科学领域:以负责人身份承担国家级项目或课题,且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相当的高水平学术成果。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按照学校发布的通知要求,登录吉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hrss.jlu.edu.cn)进行填报,通过系统填报并提交至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以下称“中层单位”)。
    2.单位推荐。各中层单位组织推荐工作,负责申报条件审查及成果审核,按限额遴选产生推荐人选并排序后报送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确定拟入选者。
    4.人选公示。学校对拟入选者进行公示。
    五、时间要求
    1.申请人于3月29日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申报系统操作说明》(附件1)。
    2.各中层单位严格审核申报人相关材料,中层单位通过系统生成《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申请表》(以下称《申请表》)、《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申报情况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于4月3日下班前将推荐人的《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系统并审核通过,《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鼎新楼A625室)。
    3.各中层单位按照《中层单位推荐指标一览表》(附件2)进行有序推荐。
    六、相关说明
    1.各中层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做好成果审核、汇总及排序推荐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学校不予受理。
    2.本次优秀博士后评选工作采用系统申报,所有成果提取自个人业绩成果库,如申请人未进行业绩填报,请先行完成业绩填报并经中层单位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再行申报。请申请人及中层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系统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老师 师老师 秦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51333
    电子邮箱:postdoc@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附件1: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2:中层单位推荐指标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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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申报系统操作说明.pdf
附件2:中层单位推荐指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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