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法学院奖教学金捐赠协议相关要求,现将岳成奖学金评选办法公示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评选人数和奖励标准
评选2人,每人奖励2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道德品质端正;
2.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
3.关心集体,热爱社会工作,能主动为集体、为同学服务,自觉参加公益活动;
4.年度内其他院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具体条件
在符合各项基本条件前提下,必须至少符合以下具体条件之一:
1.积极开展社会实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写出详实的调查报告且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或实际意义;
2.在省级以上法学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翻译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国外社会科学文献及科技文献,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有重要意义的各类译文者;
4.在校内参与了学生工作,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20%,为学校或学院作出了杰出贡献。
以上成果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评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进行个人申报;
2.法学院成立岳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进行整理,获奖名单由岳成律师事务所审核确定;
3.获奖名单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
2024年9月26日11: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提交至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吉林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