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与通知 > 正文
公告与通知
公告与通知
吉林大学法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办法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9日 16:35     点击数:

根据学校和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录取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复试、录取组织机构

法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条 复试资格的确定

1.已获得所在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通过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第三条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面试三部分,各部分的复试内容、分值及要求如下: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拓展基础知识的能力,满分200分。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观念、思维能力和治学态度等方面内容,满分40分。

(三)外语听说能力面试

采取口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听、说能力,考生用外语回答主考老师用外语提出的问题,满分60分。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3,满分100分。

第四条 复试命题

专业素质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试题均由法学院指定教师命题,建立复试试题库。面试试题现场随机抽取。

第五条 复试成绩适用范围

各专业按复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第六条 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打分加总除以成员人数得出的平均数即为复试成绩。

第七条 复试通过的条件和效力

复试录取的条件包括:

1.通过资格审查;

2.未违反考场规则;

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八条 其他说明

拟报考我院的推免生请于9月30日16点之前加入对应QQ群,以便及时接收信息。加群申请格式为“姓名+所报专业+本科院校”。

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5168733,QQ群:676888429。

法律硕士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5168219,QQ群:976220738。

本办法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4年9月29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