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科研办 > 通知 > 正文
通知
关于申报第七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3日 15:35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8-05-03 15:35  点击:268

法学院各位老师: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基金理事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启动了第七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吉林大学对该奖项的申报事项通知转发。

    该奖项的申报范围、奖项设置和申报材料要求请详读通知内容,请我院老师积极参与申报。请在6月12号前一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法学院综合办公7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院科研邮箱faxuekeyan@163.com ,由学院统一报送社科处。

 

 

关于申报第七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2018年05月03日 13:38  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18]36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基金理事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启动了第七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我校教师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 时间范围

  200611日至201512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 申报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采纳证明,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4. 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前六届钱端升法学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人民币10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人民币3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人民币1万元;提名奖20项。

三、申报材料

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

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3.专著3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论文3份(其中须提供一份原件),2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6.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于615日之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于晓海

联系电话:85167056

Emailxiaohaiyu@jlu.edu.cn

附件: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853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