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科研办 > 通知 > 正文
通知
关于“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非量化评价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1日 15:51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6-09-21 15:51  点击:453

 

关于“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非量化评价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
补充通知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6-9-21 14:12:51 字号:   

                     校社科字〔2016〕70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非量化评价办法》,学校于上半年开展了第二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非量化评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工作,经征求部分单位意见,并经学校相关领导同意,现对推荐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1. 在原有个人自荐、推荐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科研团队可以参与推荐。

  2. 本次已申报的教师,如有新的事迹可以对推荐材料补充完善。

  3. 往次已申报的教师,如有新的事迹可以再次推荐。

  4.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非量化评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按照随时受理、集中评审的原则,每年评选一次。本年度评选工作定于10月份进行。

  联系人:于晓海

  联系电话:85167056

  邮箱:xiaohaiyu@jlu.edu.cn

  附件:1.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非量化评价办法

     2.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非量化评价先进个人推荐书

 

     &e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