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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吉林大学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5日 16:04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7-01-05 16:04  点击:400

 

法学院各位老师:

     2016年度吉林大学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发布通知,相关申报事宜请详读通知内容。请我院教师积极参与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2月23日

    申请人请在2月23日前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2)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faxuekeyan@163.com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新形势下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加强劳动关系问题的学术研究,扩大吉林大学劳动关系问题研究的影响力,现开展2016年度吉林大学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以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综合优势,深刻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和谐劳动关系研究作为一项紧迫任务,将吉林大学劳动关系理论研究优秀成果用于指导中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大力推进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和发展。

二、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计划设立一般项目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人须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

2.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严谨的学风,恪守学术规范,能够独立的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3.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其他参加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4.申报人可依据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5.已承担“吉林大学劳动关系研究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四、项目立项和管理

吉林大学劳动关系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立项名单。项目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横向项目管理。申请人应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五、成果形式及结项要求

1.成果形式: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咨询报告)或著作。

结项成果若为“论文”,至少发表CSSCI论文2篇以上;结项成果若为“研究报告”(咨询报告)须提交经过调研的政策性建议或工作方案,并有相关采纳证明;结项成果若为“著作”,需达到有关专家认定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所有成果须标注“吉林大学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课题名称,编号:×××)”字样,未标注的成果不予承认。

2.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若以专著形式结项可为2-3年。

六、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申请人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2)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各单位于226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版及申报一览表(附件4)汇总后报送吉林大学劳动关系研究中心,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迟 明    联系电话:85151047
      
电子邮箱:chiming@jlu.edu.cn
      
    址:吉林大学南湖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108

   

 

 

 

附件:1. 2016年度吉林大学年劳动关系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2. 课题申请书

      3. 课题论证活页

      4. 申报一览表

 

                                吉林大学劳动关系研究中心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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